5月29日,兴宁市罗岗镇召开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进会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梅州市、兴宁市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现场会暨预防和治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指出“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是维护基层安全稳定的重要抓手,尤其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有着紧密的联系,是罗岗推进“百千万工程”的重要保障,事关全镇经济社会的稳定大局。 会议解读了《关于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兴宁市预防和治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以及罗岗镇落实《兴宁市预防和治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任务清单等文件。 罗岗镇党委书记欧阳晓波强调,一是要以思想认识提升为先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以及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加强统筹联动,形成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走深走实的“强大合力”。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防护墙”。 据悉,去年以来,罗岗镇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核心枢纽作用,定期组织召开“1+6+N”维稳研判会议,通过工作机制的作用已成功化解历史遗留矛盾纠纷5宗,有力维护了全镇的社会大局稳定。 罗岗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根据此次会议的安排,依托镇综治中心,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的摸排管控工作,落实各方责任,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整治,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铜墙铁壁,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发挥好这一体系的抓源治本、固本强基作用,聚焦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源头,多元共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推动平安罗岗、法治罗岗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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