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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开展兴宁市医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按照工作安排,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拟调整补充兴宁市医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兴宁市医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议研究产生了2个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兴宁市医疗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兴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兴宁市兴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兴宁市医疗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罗秀玲  兴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张善清  兴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兴宁市医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3)3332130
 
 传真电话:(0753)3336617
 
 电子邮箱:xnwj3326360@163.com
 
 通信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135号(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兴宁市医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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