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s Archiver
论坛
›
梅州热点
› 梅州市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
兴宁A8网
发表于 2024-7-16 18:38:39
梅州市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
根据当前灾情,7月16日10时,市减灾委决定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
市减灾委表示,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做好灾情统计核查、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和影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梅州市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